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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提交实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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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当前状态为[重新打开]的变更工单,可以重新提交实施该工单。

 

1.   在主界面中单击菜单[首页]→[工作区],进入[工作区]界面。

2.   单击[我负责的变更工单]上的超链接,进入[搜索工单]界面。

3.   选择某个状态为[重新打开]的工单,单击工单号上的超链接,进入工单详情界面。

图1:重新提交实施-1

 

4.   单击可选工作流程<重新提交实施>,进入[重新提交实施]界面,如下图所示。

图2:重新提交实施-2

 

4.   选择实施人,并输入备注信息,即可重新提交该工单,工单状态再次更新为[实施中]。待所有实施人结束实施后,才可以再次进行实施后评审

图3:重新提交实施-3